移民美国前税务规划的目的是使移民者移民后的美国收益和所得税在合法范围内最小化。


1)美国永久居民 (United States Resident Alien)的纳税范围

a) 所得税 (Income Tax):全球范围收入(Worldwide Income)

b) 遗产税 (Estate Tax):全球范围资产 (Worldwide Assets)

c) 赠与税 (Gift Tax):全球范围资产 (Worldwide Assets)

2)非美国永久居民(外国人) (Non Resident Alien)的纳税范围

a) 所得税 (:美国来源收入和有限种类的外国来源收入

b) 遗产税:位于美国的资产

c) 赠与税:位于美国的动产和不动产

3)非美国永久居民(外国人)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前,必须确保自己无需对在移民前的合法收益(Gain)缴纳所得税。

因此而言,一个非常重要的税务策略就是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前加速移民者的收益,从而达到在取得居留权后,移民者对于移民前的收益不需交纳所得税的目的。加速收益的一个代表性范例就是在取得永久居留权之前将有盈利的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卖出,该交易产生的资本利得在移民者移民后无需缴纳所得税,同时移民者可以在移民后以新的成本价将该股票购回。

假设准备移民者在移民前持有1000股以$100000购入的A股票,如果该股票被移民者在取得居留权后以$200000卖出,那么移民者需要对$100000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但如果移民者在取得永久居留权之前将该1000股卖出,那么所产生的$100000 资本利得属于非课税收入,移民者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

4)另一个很重要的税务策略是加速预期会在取得移民身份后获得的收入,争取在移民前提前支付该部分收入。几个可加速收入的例子:

a) 行使股票期权

b) 加速提取退休帐户的分配

5)移民者同样可以延迟损失(Loss)直至取得移民身份之后,从而可用移民前损失抵减移民后收入。一个典型范例就是在移民前市价低于成本价的资本资产,如用于出租的公寓,可以延至移民身份取得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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