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制企业收入:如果美国国内(Domestic Partnership) 和外国(Foreign Partnership) 股份制企业从事美国贸易和生意,其外国身份合伙人(Nonresident Alien Partner)将被按照实质关联收入(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的可分配部分(Distributive Share) 进行征税,这与外国身份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还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无关。
- 从事美国贸易和生意的美国国内或外国股份制企业如果产生实质关联的收入,其必须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39.6%)预扣外国身份合伙人所得税。特定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与美国贸易和生意非实质关联的被动收入,需要被预扣30%的所得税。
3. 不动产收入:外国公民如果从美国不动产投资派生收入,可以选择(Elect)将此类收入视同美国贸易和生意的实质关联收入。该选择(Election)允许外国身份合伙人在毛收入中扣除下列费用,最终按照联邦个人累进税率对净收入缴税。这个选择一旦作出,即 适用于该税务年度外国公民在美国不动产投资的所有关联及非关联收入。全部收入包括房产出租收入和矿区土地使用费等等。再进一步讲,该选择适用于当年以后的所有税务年度直至被吊销。请注意:吊销申请在通过国税局批准后才能生效。一旦该选择被吊销,五年之内不能提交新的申请,除非国税局特批。
- 折旧
- 地产税
- 银行贷款利息
- 其他生意费用
4. 该选择对所有外国公民投资者开放。
5. 不论外国身份不动产投资者是否作出选择,不动产出售所产生的资本利得一律按关实质关联法则征税。
有关出售和交换美国不动产及其他资本资产的税务处理将在以后专文中涉及,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