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税改即将于2018年生效,其中有关房产税(Property Tax)以及州市县的所得税(SALT) 在联邦个人税的申报中的抵扣限制条款(CAP)对房产税和州市县税负较高的纽约州(NY),加州(CA),新泽西州(NJ),康州(CT)等地的纳税人造成很大冲击。这几个州的纳税人都试图赶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预缴2018年的税款,从而实现在新税法生效以前的2017年度抵扣目的,降低应交联邦所得税款。

针对纳税人和州市县政府有关预付来年税款在当年的抵扣合法性问题,国税局有以下公告(IRS Advisory):

房产税 (Property Tax)

可以被抵扣的预缴部分:1)税款金额已被当地政府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评定,例如纽约长岛2018年上半年学区税(School Tax) 以及2018年全年一般税 (General tax),并且2)纳税人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网络支付或者寄出支票

不可以被抵扣的预缴部分:在2017年12月31日未被当地政府评定的金额,例如在纽约长岛很普遍的村税(Village Tax)

州市县的所得税(SALT)

可以被抵扣的预缴部分: 1)是针对2017年度的所得税预缴,并且2)纳税人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网络支付或者寄出支票

不可以被抵扣的预缴部分:是针对2018年度的所得税预缴

祝大家新年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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