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全球化的今天,众多中国投资者将目光投入到美国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在中国A股市场发生股灾之后。投资人需要通过对税务后果的分析来选择最佳投资模式。
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外国人个人直接投资和外国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投资。不管通过前述哪种方式投资,也无论您是否被美国联邦税法视为美国税务居民,对位于美国境内的房产出租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和和出售产生的资本利得收都需要缴纳所得税。下面是两种不同投资方式在税收方面的不同后果。
通过个人直接投资的方式,若每年都有租金收入,在房产持有期间,外国纳税额人需要根据参与管理程度来判断是适用毛收入法(Investment Property)还是净收入法(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来计算纳税额。毛收入法适用于外国投资人仅消极参与房屋管理,即仅将房屋出租,由租户支付房租、房产税、贷款利息以及房屋保险等各类维持费用。毛收入法计算得出的纳税额为总租金收入的30%。如果外国投资人积极参与到房产的管理运营中,则通过净收入法来计算。计算方式为:净收入=总租金收入— 运营费用(贷款利息,维修费用,房产税以及房产折等),纳税额按外国人一般所得税率(10% – 39.6%)来计算得出。
若外国投资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国投资房产,便确保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的剥离。若公司投资的房产出现意外,个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从而规避了风险。公司净收入部分会流转到有限责任的股东, 即外国投资人个人身上,纳税额计算方式同外国人直接投资相同(10% – 39.6%)。
若外国投资人出售房产,且持有时间未超过一年,应被视为短期持有资产,纳税额按累进税率(10% – 39.6%)来计算。若持有期间超过一年,则会被视为长期持有资产,可使用不高于20%的长期资本利得优惠税率计算税额。
特别提醒:在外国投资人出售房产时,美国国税局 (IRS)会先预扣售价的10%,待到出售次年,在该外国投资人申报1040 NR 表时进行多退少补调整。在进行房产投资之前,请咨询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来进行税务规划。